【导读】华图福建三支一扶考试网同步福建华图发布:2013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通知(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福建三支一扶考试招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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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考核等次
1、服务单位在毕业生考核登记表中填写考核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初步建议,并将考核登记表(附毕业生个人总结)报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审核。
2、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根据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表现、服务单位考核意见和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按照优秀等次比例,提出本地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等次意见,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考核汇总表)后和考核登记表一并报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3、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本地区优秀等次比例,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等次,并填写考核汇总表盖章后连同考核登记表于7月底前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考核结果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知被考核者本人。
对年度考核或服务期满考核拟推荐为优秀等次的人选,要在服务所在地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为年度考核或服务期满考核优秀人员。
四、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材料存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档案。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市“三支一扶”办核准后(平潭县“三支一扶”办直接报省“三支一扶”办),报省“三支一扶”办同意,可终止其“三支一扶”计划协议。终止协议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省“三支一扶”办将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对服务期满考核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省“三支一扶”办将予以表彰。各市、县(区)“三支一扶”办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市、县“三支一扶”优秀高校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关于启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闽毕支〔2009〕66号)要求,及时将毕业生考核情况录入到“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五、统筹做好其他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和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
根据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民政厅、团省委《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30号),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主动协同本地其他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对毕业生进行年度和服务期满考核。实施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的泉州、莆田、三明、龙岩等市要按照本通知考核原则、内容和程序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部署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登记表和考核汇总表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不予发放《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直接与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苏武
联系电话:(0591)8756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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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07室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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