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福建人事考试网提供2013年福建事业单位法律常识练习题17,福建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25436165福建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91-87896332,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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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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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各种概念中可以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是( )。
A.社团法人 B.营利法人 C.企业法人 D.私法人
2.公民被宣告失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 )。
A.是宣告失踪的必须程序 B.其财产由特定人代管
C.婚姻关系中止 D.继承程序开始
3.下列各项中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
A.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 D.向债务人提出请求
4.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的行为有( )。
A.租贷 B.加工承揽 C.定金担保 D.借贷
5.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当是( )。
A.尚未发生的事实 B.将来能够发生的事实
C.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将来能否发生的事实
D.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
答案及解析
1、【答案】ABCD。【解析】此题测试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相对,是根据法人的内部结构的不同所作的分类,是指以人的存在为基础,并以章程作为活动依据的法人;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相对,是根据法人的成立目的的不同所作的分类,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相对,是根据法人设立的宗旨和所从事的活动的性质的分类,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私法人,与公法人相对,是以划分公法和司法的理论为根据所作的分类,是指依私法设立的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形式。它是以社员权为基础的人的集合体,以营利为目的,是依照私法组织起来的法人,同时《公司法》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因此此题选ABCD.
2、【答案】B。【解析】此题测试公民被宣告失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问题。所谓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根据《民法通则》第21条的规定,宣告失踪的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或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必经程序。另外选项C、婚姻关系终止和选项D、继承程序开始是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因此此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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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