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福建人事考试网提供连城县卫生局招聘乡镇卫生院特岗医师的通告,福建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82124100!福建华图医疗卫生微信公众号(fjhtyl),福建医疗卫生培训咨询电话:0591-87896332;88780197,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1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名额的通知的通知(龙卫函[2013]164号)精神,经县编委同意、市公务员局核准,现就制定连城县招聘乡镇卫生院特岗医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直接聘用为特岗医师。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新泉镇中心卫生院1名、朋口镇中心卫生院1名、姑田镇中心卫生院1名、北团镇中心卫生院1名,合计4名。
三、招聘办法
1、根据岗位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考核的方式予以聘用。
2、报名截止后,由县卫生局人事教育股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四、报名时间、地点、应带材料
1、报名时间:本通告下发之日起至2013年12月20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连城县卫生局人事教育股,电话:3322961。
3、报名应带材料:⑴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⑵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⑷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⑸ “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⑹近期免冠黑白或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五、体检、公示
组织考核合格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及连城县人事人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局统一安排到上述招聘单位工作。被确定聘用的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聘用的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为三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受聘人员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七、工资福利、生活补助费等待遇
聘用的特岗执业医师聘用期(服务期)内,除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待遇外,另外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费,连续补助三年,由县卫生局按每工作满一年后直接发放给个人。所需经费省级财政补助80%,县财政补助20%。领取生活补助费的特岗执业医师不再享受我省医学毕业生学费代偿制补助政策。已享受学费代偿制政策的特岗执业医师不再重复领取生活补助费。
未尽事宜按闽卫农社[2012]22号文件执行。
连城县卫生局 连城县公务员局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