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教师资格包括公民身份、思想品德、学历、教育教学能力四个方面的条件,具体来说:
(1)公民身份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学历条件: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少数确有特殊技艺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评审,省教育厅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补修相应教育层次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已取得高等学校教育专业类硕士学位、通过国家自学考试途径学习过教育学和心理学并取得相应教育层次的单科合格证书和参加过省教育厅组织的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单科合格证书者,以及在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或者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高等学校参加过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教育部人事司监制、省教育厅人事处和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核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者,均可免予补修相应教育层次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者,在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经测试合格。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如在学习期间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参加过教育教学实践,则可免予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如缺少教育教学环节,则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②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的普通话水平。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申请教师资格者,必须达到三级甲等标准。195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可以免予普通话水平测试。
③申报教师资格者,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具有博士学位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具有评审权的高等学校组织评定了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的申报教师资格者,只需第(一)、(二)、(三)和(四)中的第(3)所规定的相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