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三支一扶考试网同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福建2014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福建三支一扶考试招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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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招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4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征集(3月初)
1、1月20日前,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2月20日前,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通过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报省“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岗位征集和初审后直接报省“三支一扶”办。
3、3月初,省“三支一扶”办汇总审核全省岗位需求信息,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三)组织报名(3月4日—3月24日)
1、报名时间。3月4日8:00至3月24日24:00。
2、报名方式。依托公共网招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登陆招募系统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
3、报名要求。高校毕业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网上详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四)审查考核(3月25日—4月10日)
1、资格审查。省“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公共网反馈给报名人员。
2、院校考核(3月25日—4月10日)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的考核,由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可登陆招募系统查询,下同),登录公共网进行。具体步骤:一是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审核功能使用说明》审核报名高校毕业生简历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见;二是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报名高校毕业生高校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给高校毕业生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相关材料由各高等院校在4月10日前统一报省“三支一扶”办。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的考核,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执行。具体步骤:一是由报名高校毕业生登录公共网下载《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和《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打印本人报名简历,一并提交所在学校院、系审核;二是高校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审核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福建省“三支一扶”办,由福建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审核并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相关材料在4月10日之前传真至省“三支一扶”办。
(五)确定派遣人选(4月15日—5月23日)
省“三支一扶”办通过招募系统,按照岗位要求,对各岗位报名高校毕业生进行量化评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将通过公共网反馈报名高校毕业生。
5月下旬至6月初,省“三支一扶”办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省“三支一扶”办经审核确认后在公共网公示五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派遣对象。
(七)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6月底)
省“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行出征仪式,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服务单位和当地“三支一扶”办要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安排工作。“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再调整服务地区和单位。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省“三支一扶”办将及时在公共网公布。
六、政策支持
(一)在岗待遇
1、服务期年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600元,第二年每人每月1800元,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险、生育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设区市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可参照省级标准执行。
2、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3、各高校可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引导本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具体措施。
(二)期满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全省公务员招考中,安排不少于当年“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数10%比例的职位,面向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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