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福建医疗卫生考试网提供2015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三)!福建华图医疗卫生微信公众号(fjhtyl),福建医疗卫生培训咨询电话:0591-87896332;88780197,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福建医疗卫生考试网(http://fj.huatu.com/ylws/)发布《2015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三)》,提供及时的招考信息、精品的辅导课程以及贴心的备考服务。华图福建医疗卫生考试网(http://fj.huatu.com/ylws/),福建医疗卫生培训品牌!医疗卫生考试交流群:196010875!2015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三)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创建于1860年,座落在福州市中心风景秀丽的于山之麓,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甲医院,编制床位2500张;我院托管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平潭协和医院座落在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是一所高标准的综合性三甲医院,设置床位1500张。医院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众多省内外著名的医学和大批中青年优秀人才,为福建省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内外享有较好的声誉。因工作需要,本部2015年拟公开招聘编制内公共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3、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2014届、2015届毕业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的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x.gov.cn)和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www.fjmu.edu.cn)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网站(www.fjxiehe.com)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日期:2015年1月15日—2015年1月29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招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自荐材料(含自荐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等复印件);
(3)往届生另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打印),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医院人事处同意后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015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邮寄或送达医院人事处。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收取考务费8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交款)。
五、考试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工作按闽人发[2013]44号文等有关规定执行。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比例折算,面试合格线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医院人事处同意后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于报名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我院网站(网址:www.fjxiehe.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考核、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核、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新权路29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人事处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325049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共同组织实施。医大、协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357896-8345(协和医院监审处);0591-22862537(医大监督电话)。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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