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2015年厦门市海沧区卫生系统补充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信息尽在【福建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微信号:18959130107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由海沧区卫生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如有疑义,一周内可提出复检申请,由海沧区卫生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终复核为准。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可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虑后,报海沧区卫生局党委决定是否递补。
六、合同签订与相关待遇
对体检合格的聘用人员,经过考核,在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公示三天,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对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参照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待遇按照海沧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七、其他注意事项
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海沧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我单位低服务期限为2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局所有。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的公布均在海沧区政府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厦门市海沧区卫生系统2015年春季公开招考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
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局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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