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2015年漳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和龙文区医疗卫生公开招聘方案(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信息尽在【福建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微信号:18959130107
三、考试
各招聘单位考试方式和内容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市直和龙文区招聘主管部门各自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笔试时间:
(1)市直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
(2)市直和龙文区医疗卫生单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14日下午2:30—4:30。
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上明确为准。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漳州市第四医院职位代码(05-10)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
2、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 一扶”、“服务社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 一扶”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联[2007]7号执行,大学生村官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组通[2013]86号执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政办[2013]87号执行。
笔试卷面分合格的考生方可享受加分待遇。
漳州市常住户口或漳州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不另加分。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高不得超过10分。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
有关加分材料请于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上班时间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地址:芗城区博爱西路1号上江名都D幢1515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
(二)面试
1、面试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组织。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3、通过资格审核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公示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递补工作截止面试前5个工作日,以确保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按时公示。
4、报考漳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的人员,应在面试前通过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测评结果不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参加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3倍确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
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依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递补人员的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报考漳州市直和龙文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卫技人员无需要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5、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一)报考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卷面分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二)报考漳州市直和龙文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卫技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卷面分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三)在编报考者应于体检前两天向事业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或教育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相关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五)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经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在报考职位且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的报考者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五、考核
(一)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主管部门负责。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职位,经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报考职位且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的报考者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合格后放弃或取消考核资格,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一)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不到招聘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认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招考。
七、其他
(一)每个环节递补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二)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如怀孕等),建议不报考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
(三)达不到报名规定比例开考情况、考试成绩、加分、面试、体检等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发布,提醒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网站了解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六)监督电话:0596-2024429。
(七)龙文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龙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2015年漳州市直和龙文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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