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三支一扶考试网同步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2016年《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福建三支一扶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华图公务员微信公众号(fjhuatu),福建三支一扶培训咨询电话:0591-87896332;88780197, 饭饭老师微信号:18959130107
第四章 协议签订、调整和解除
第十一条 毕业生派遣到岗后,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指导毕业生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组织服务单位和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第十二条 服务期间,毕业生原则上不得中途调整服务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可在本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范围内调整,且应当在服务满6个月后进行。
毕业生调整服务单位,由本人提出申请,原服务单位、拟接收单位及所在县(市、区)审核同意,经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批准后,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备案。
原服务单位和新接收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应当协助毕业生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
第十三条 服务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终止服务的,由毕业生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解除协议申请表》,经服务单位、县(市、区)、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同意后,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批准。
经批准解除协议后,毕业生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并于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
第十四条 毕业生有下面情形之一的,经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同意,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批准,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可提前解除服务协议: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患病6个月内无法治愈或治愈后不适宜继续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二甲及二甲以上级别的医院出具证明);
(三)派遣后超过10日以上未到岗服务,或服务期间连续脱岗超过7日的。
协议解除后毕业生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出现本条第(一)、(三)款情况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今后不得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第十五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协议自动终止,不延长服务期。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户籍、组织关系和档案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户籍关系由毕业生自行迁往家庭户籍所在地。
(二)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毕业生档案统一调转至县(市、区)、平潭综合实验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委托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毕业生应当按照协议到服务单位上岗服务,不得借调到县(市、区)及以上机关或其他单位工作。
第十八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享有接受培训的权利:
(一)服务单位应当根据毕业生服务岗位和素质提高的需要,将毕业生纳入本单位在职人员教育培训计划,统筹安排业务培训;
(二)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支医毕业生,服务的年应当安排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或配有能够指导毕业生开展医疗活动的高年资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见习;
(三)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可建立跟班学习制度,根据需要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本县(市、区)相关部门跟班学习,但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九条 毕业生服务期间考核工作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服务期达1年的,进行年度考核;服务期满2年的,进行期满考核。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列为服务期满考核对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年度考核以日常考察为基础,重点考核毕业生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服务期满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对毕业生整个服务期间的总体情况进行考核。
(三)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具体考核工作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负责。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毕业生,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会同团县(市、区)委和乡镇党委共同考核其担任团干部期间的工作情况。考核程序为,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核、确定等次。
(四)考核材料存入毕业生档案。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第十四条第(一)款执行。对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编辑:admin)3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
福建华图微信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82号融都国际大厦9层
客服热线:0591-87896332
网站:https://fuzhou.huat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