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2015年10月厦门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补充考试面试资格复核通知(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信息尽在【福建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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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证明。
(3)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4)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位)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持上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情况特殊未能及时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报主管部门核准,报考人员可做出书面承诺后先行参加考试。书面承诺内容应含个人身份信息、报考岗位信息、认证报告延长提交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确需超过30天的,须报主管部门另行研究同意,长再延长20天),并表明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提交认证报告或出具的认证报告有关内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及报考要求时自愿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其中,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的,须向招聘单位书面承诺提供正式书面认证报告的具体日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相应资格。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聘用资格。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oldweb.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oldweb.fjedu.gov.cn/dezy_xw/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2.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报考人员需提供对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报考人员须提供:①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②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户口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党员证明、毕业论文、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表或学校专业方向证明。
5.享受优惠政策等其他证明材料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期满考核合格人员,须提供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证明材料、未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声明;
(2)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须提供从厦门应征入伍证明、退役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荣誉证书以及证明材料、未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声明。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核通过后发给面试通知书。
2、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前述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3、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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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ich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