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福建教师招考网发布:2016年泉州市永春县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通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信息尽在【福建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微信号:18959130107
(二)直接参加面试人员的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15日;
2.现场报名地点: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福建省永春县桃城镇城东大街122号)
3.现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A4纸张)按顺序装订,报名表放首页:
(1)2016年永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者,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者,应提供所在院校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
(5)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生证明和县级综治证明(应届毕业生除外)。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2016年3月29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永春县桃城镇城东大街122号)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办理加分手续时应携带本人在报考平台初审成功的《报名登记表》(自行打印一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016年永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文件、服务证书、考核情况材料(必须加盖相关考核单位的公章)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报考者(即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同时提供《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附件4,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务地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党委以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永春教育信息网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五、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不面试)、面试(不笔试)以及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三种方式,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一)笔试
1.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笔试地点、考试大纲及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的相关公告、说明。
2.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2.不面试岗位的考生,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其资格复审时间与面试岗位考生同时进行。
3.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供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在报考平台初审成功的《报名登记表》放首页:
(1)笔试准考证(直接参加面试人员除外)。
(2)身份证、户口簿。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者,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者,应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
(5)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生证明和县级综治证明(应届毕业生除外)。
(6)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验证码的有效期须在缴交材料后25天以上。
(7)永春县域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幼儿代课教师还应提交《2016年面向永春县域内幼儿代课教师公开招聘情况表》(见附件5)。
4.不面试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需要面试的考生在体检前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5.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6.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永春教育信息网上另行发布。
(三)面试
1.小学、幼儿园职位不组织面试,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美岭中学高中教师职位需要组织面试,面试方式为片段教学。
(1)面试人选的确定。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即: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直接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4)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永春教育信息网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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