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泉州人事考试网发布:2016年泉州市实验小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通告(三),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信息尽在【福建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微信号:18959130107
根据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第三轮2016年度泉州市实验小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 1名,数学教师2名,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泉州市实验小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三)》(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语文学科为二级甲等,数学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2)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3)2016年应届毕业生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 月30 日。
(二)招聘对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0年6月 30日以后出生)。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2.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
3.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在职公办教师和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在职教师(须办理人事代理并缴交社保):
(1)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5年6月 30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0年 6月 30日以后出生);(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从事7年及以上教学工作;(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被评为县(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骨干教师或县(区、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或者参加县(区、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如公开课等)获奖者。
4.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取得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0年6 月30 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第1-3类招聘对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报名,第4类招聘对象采取赴高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报考者可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网络报名。
(一)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7月 21 起至 8月5日 结束(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泉州市实验小学办公室(地址:泉州市县后街50号)
联系电话:0595-28987091 18965668692
邮箱:5953624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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