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福建医疗卫生考试网发布2016泉州市鲤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卫计工作人员招考简章,招聘44名,报名时间8月3日至8月9日福建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计算机操作及加分项目合计的综合成绩及所报考街道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街道及卫计部门协商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费用由个人自理。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卫计部门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纪检人员抽取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复检,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五)公示和聘用
1.各阶段的考试成绩和下阶段考试有关事项均在“鲤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网”上公告。
2.新招聘社区卫计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区计生工作人员配备的意见》(泉鲤政文[2004]85号)、《关于提高社区两委成员等人员生活待遇的通知》(泉鲤政财[2009]10号)、《鲤城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鲤城区社区计生管理员绩效考评意见(试行)的通知》(泉鲤人口领[2015]12号)等文件执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所在街道、社区对其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进行考核,并报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再确定续聘或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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