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发布:2017龙岩连城县事业单位招聘34人 10月30日起报名,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信息尽在【福建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微信号:1895913010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连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017年连城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具体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招聘职位30个,计划招聘人数 34人。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7年连城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可登录“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0月30日至1999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连城县纪检监察警示教育中心岗位:(1)受过党纪处分、效能告诫、组织处理的;(2)本人经商办企业,或配偶、父母经商办企业的(个体工商户除外);(3)家庭债务负担明显超出偿还能力的;(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5)社会交往复杂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9.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不能提供的,可在进入面试前提供,如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10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7年10月30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应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招考范围限在“全市”的,是指:①2017年10月30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或2017年10月30日前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人员;②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15年、2016年、2017年应届毕业生;③市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招考范围限在“全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
4.招聘职位要求学历类别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学历类别为“国民教育序列”的,是指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教育形式;“不限”指没有特定要求,非国民教育序列与国民教育序列的毕业证书通用。
5.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龙岩人事考试网查阅。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本次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辅修专业证书不能用于报考本次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6.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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