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
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招聘岗位报考比(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之比,下同)不超过5:1时可以免笔试,但当报考比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并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后统一在“报名系统”公布。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时长2.5小时。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2.符合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优秀运动员可享受笔试加分,加分分值、程序详见《报考指南》。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资格复核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要求专业测试且明确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比例的,按岗位信息要求的比例确定),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报名系统”另行公布。
(三)专业测试
所报考岗位是否需进行专业测试及测试内容、形式等,详见岗位信息中的“专业测试内容及形式”。
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所需专业素质,满分100分(不是100分的折算为100分制),合格线60分。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
(四)面试
无专业测试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
有专业测试的,从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30%”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通过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五) 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1.无专业测试、免笔试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面试成绩。
2.无专业测试、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有专业测试、免笔试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有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总分=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