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905联考三明(大田)事业单位招聘106人:具体要求福建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91-87896332,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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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大田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中某一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3.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的学历类型应为“普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均以2020年8月1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报考者社保缴费凭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报考者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否则取消面试资格。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0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6.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要求取得资格证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8.岗位信息表“招聘对象”栏中注明“应届毕业生”是指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18届、2019届离校未就业且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在本县或本县生源参加省、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和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0年9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服役期满,符合此次招考相关规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大田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中某一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3.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的学历类型应为“普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均以2020年8月1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报考者社保缴费凭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报考者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否则取消面试资格。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0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6.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要求取得资格证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8.岗位信息表“招聘对象”栏中注明“应届毕业生”是指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18届、2019届离校未就业且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在本县或本县生源参加省、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和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0年9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服役期满,符合此次招考相关规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大田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中某一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3.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的学历类型应为“普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均以2020年8月1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报考者社保缴费凭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报考者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否则取消面试资格。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0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6.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要求取得资格证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8.岗位信息表“招聘对象”栏中注明“应届毕业生”是指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18届、2019届离校未就业且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在本县或本县生源参加省、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和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0年9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服役期满,符合此次招考相关规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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