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福建事业单位笔试模拟试题_公共基础知识386(解析)福建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91-87896332,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36. D【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A 项,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 污罪。”由此可见,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A 项排除。 B 项,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 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 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由此可见,本 罪的主体亦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B 项排除。 C 项,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 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故本罪的主体亦为 国家工作人员,C 项排除。 D 项,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 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可见,行贿罪的主体为一般 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非国家工作人员。D 项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 项。
37. D【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A 项,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故 A 项排除。 B 项,根据《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 B 项排除。 C 项,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 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 C 项排除。 D 项,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 醉酒的人犯罪在《刑法》并未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 项。
38. C【解析】本题考查刑法概述。根据《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 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故 A 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三条规定: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 定罪处刑。”故 B 项正确、C 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 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故 D 项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 项。
39. .D【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构成。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 刑事责任。”又根据本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 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郑某犯罪时不满十 四周岁,不负刑事责任。虽然郑某不能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是郑某已经符合客观要件,具 有客观的法益侵害性,属于客观阶层上的“犯罪”,只是因为郑某在主观上具有违法阻却事 由(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对郑某最终不作犯罪处理,但是,朱某构成窝藏罪成立,应以 窝藏罪判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D 项。
40. B【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 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 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本题中,甲准备拿刀杀死乙,并且已经开始 着手,将乙打晕。但是甲在能继续犯罪之时自动放弃犯罪,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中止。故本题 正确答案为 B 项。
——推荐阅读——
招聘公告--2024年福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日历 | 职位表查询
考试报名--2024年福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 报名问题咨询
备考指导--历年福建事业单位进面分数线 | 每日刷题练习 | 模考练习
课程推荐--2024年福建事业单位图书教材 | 网课推荐 | 面授课程
(编辑:小灰灰)700w+
阅读量100w+
粉丝300w+
点赞数
福建华图微信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82号融都国际大厦9层
客服热线:0591-87896332
网站:https://fuzhou.huat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