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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承担全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业务的指导和培训任务。目前开放床位250张,职工350人。根据《安溪县县级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委编办〔2018〕17号)和《安溪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1年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0名。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安溪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8)被吊销或注销执业医师证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10)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
2.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3.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 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4.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5.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6.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需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7.以下四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户籍条件要求:(1)2021年8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的报考人员;(2)福建省内高校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福建省生源;(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的报考人员;(4)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证》,且居住证居住地住址在福建省内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户籍要求为“泉州”、“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投递报名
1.提供材料:《安溪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规培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报名所需的其它资历证明等。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安溪工作部报名(地址:安溪县凤城镇二环路989号科技馆一楼)。
3.网上投递报名: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招聘邮箱(hxaxgzb@163.com),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投递时请确认报名材料的完整性,禁止重复投递。
应聘人员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根据不同岗位需求采取不同的招聘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1.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的人员,面试合格线为60分。
2.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的人员,均参加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合格线为50分,笔试和面试总分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4.资格复核。面试或体检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在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根据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即未加分)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原始成绩也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1)烈士子女;(2)退伍军人;(3)高等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4)取得较高专业技术资格;(5)取得较高学历的。若笔试原始成绩相同,且具备相同的优先顺序条件或同时不具备优先顺序条件的,则由招聘单位向卫健局报告后,再由卫健局与人社局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结果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5.体检的组织及要求。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溪县人社局、卫健局监督。
(二)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核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溪(海峡)人力资源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选报送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备案制管理。
六、待遇
根据《安溪县县级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委编办〔2018〕17号)和《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备案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人社〔2018〕154号)文件精神,新招聘人员除不使用事业编制外,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五险一金”、进修培训、奖惩等日常人事管理方面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为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具有以下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1)通过资格复核并入围体检后弃权的;(2)进入考核、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3)被核准聘用为备案制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生在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同时,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五)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68791329。
(六)本方案仅适用于2021年度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安溪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七)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苏老师0595-68778780。
附件:
1.安溪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安溪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安溪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安溪县妇幼保健院
2021年5月8日
原文标题:安溪(海峡)人力资源服务网
文章来源:安溪海峡人才服务中心http://ax.hxrc.com/newscontent.htm?id=9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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