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福建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以及泉州市人社局《关于办理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笔试加分手续的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现就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经审核确认,共有1位考生符合本次招考笔试加分条件,具体如下:
经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徐雪婷考生符合惠安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其他招聘单位在加分申报期内没有人员申报加分。
现对上述加分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公示名单详见《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笔试加分人员名单》(附件)。
二、公示期间,对加分人员的加分分值、加分理由等方面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加分审核确认部门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87387996。
三、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经群众举报并核实,或在招聘后期的资格复审、档案审查等环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加分或聘用资格。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5日
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笔试加分人员名单
原文标题:欢迎访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文章来源: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quanzhou.gov.cn/zwgk/zxdt/syzk/202107/t20210705_25831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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