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国企考试网同步国企招聘考试网发布:2023年度莆田市荔城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招聘企业员工4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信息尽在【福建国企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国企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国企培训咨询电话:0591-87896332;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附件1:《莆田市荔城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岗位与条件有关情况一览表》
因工作需要,莆田市荔城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莆田市荔城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岗位与条件有关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年龄计算、证书取得等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0日。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或其他海外留学证明(盖章版成绩单等)。
5.应聘者专业类别和专业名称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报名期限及方式
(一)发布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ptlc.gov.cn)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http://pt.hxrc.com)进行公示。
(二)报名期限: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6日17:00止。
(三)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ksbm.hxrc.com)进行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届时后续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初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8日(17:00)期间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ksbm.hxrc.com)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及完善报名资料,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17:00)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五、组织考试
(一)开考条件:每个岗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符合1:3以上(含)开考基本条件。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二)笔试:笔试科目分岗位考试:A01财务人员岗位考核内容为财务相关专业知识;B01、B02粮油保管员岗位考核内容为粮食保管相关专业知识(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2)。各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含)。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莆田市荔城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工作部将在体检前对入围体检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若复审时发现考生所提交各项材料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视为复审不合格。复审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无法亲自办理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围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写委托书。
(四)成绩评定:总成绩=笔试成绩×100%,若同一岗位出现得分末位并列的,以考生所报岗位相关工作经验时间更长者优先聘用,否则加试职业倾向测试。
六、体检及政审考察
(一)组织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和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2.体检时间地点:时间另定,地点在本市范围内随机抽选体检医疗机构(三级甲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档案资料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征信记录等。若是在职考生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公示与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薪酬待遇: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在岗普通员工基本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公司司务会议研究确定后重新给予核定工资。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结果名单、笔试、复审、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ptlc.gov.cn)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http://pt.hxrc.com)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二)在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则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成绩将保留6个月,成绩结果发布6个月内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所学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虚报在校成绩的;
3.有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的。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2296791。
(六)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问题可向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工作部考务组咨询,咨询电话:0594-2200017。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荔城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附件1:《莆田市荔城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岗位与条件有关情况一览表》
莆田市荔城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
原文标题:莆田市荔城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企业员工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ksbm.hxrc.com/PG/CONTENT.ASPX?ID=10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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