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公告
2009-07-14 23:31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fj.huatu.com/ 作者:fujianht 来源:华图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和中央政法委等15部委印发的《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决定在福建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福建户籍的部队退役士兵中,采取定向培养方式,统一进行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招考175名学员,到福建警察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试点班接受两年制的本、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时获得相应学历且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录用为公务员,定向分配到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2009年我省计划招考175人,其中:公安系统本科试点班120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由福建警察学院负责定向培养;司法行政系统专科试点班55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29人,面向退役士兵26人),由福建警官职业学院负责定向培养。具体招考职位详见附件《福建省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
福建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即入学前户籍在福建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福建户籍的部队退役士兵,即应征入伍、退役接收安置所在地均为福建区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三、招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2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7月16日 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相关学历证书应在2009年7月16日 前取得;
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公安和监狱系统的职位要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具有本(专)科学历者报考同一学历层次试点班的,不能报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同的培养专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
(一)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
报考者应在以下时间内登录“福建省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报名系统”,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
时间:2009年7月28日8:00-8月6日24:00。
(二)资格审查
7月29日 8:00-8月7日 18:00期间,省人事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对网上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由网络银行退还报名费。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8月22日-8月28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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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和中央政法委等15部委印发的《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决定在福建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福建户籍的部队退役士兵中,采取定向培养方式,统一进行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招考175名学员,到福建警察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试点班接受两年制的本、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时获得相应学历且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录用为公务员,定向分配到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2009年我省计划招考175人,其中:公安系统本科试点班120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由福建警察学院负责定向培养;司法行政系统专科试点班55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29人,面向退役士兵26人),由福建警官职业学院负责定向培养。具体招考职位详见附件《福建省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
福建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即入学前户籍在福建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福建户籍的部队退役士兵,即应征入伍、退役接收安置所在地均为福建区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三、招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25周岁以下(即在
6、应届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相关学历证书应在
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公安和监狱系统的职位要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具有本(专)科学历者报考同一学历层次试点班的,不能报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同的培养专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
(一)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
报考者应在以下时间内登录“福建省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报名系统”,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
时间:2009年7月28日8:00-8月6日24:00。
(二)资格审查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8月22日-8月28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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