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福建人事考试网提供2013年下半年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福建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82124100福建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3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综合文员1名: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⑵具有会计与审计类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⑶性别不限;
⑷30周岁以下;
⑸身体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条件;
⑹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⑺具有厦门本市户口。
2、协警兼驾驶员2名: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⑵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⑶男性;
⑷35周岁以下;
⑸身体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条件;
⑹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1以上
⑺具有海沧区户口或厦门市岛内户口。
二、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24日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考非在编工作人员信息在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发布。《报名表》可到海沧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11号)索取或直接在海沧区政府网站下载。
(二)报名
报名者应在2013年12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工作时间内向海沧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联系人:付臻,电话:530874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协警兼驾驶员职位的还需提交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者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12月31日下午17:00前进行申诉。
(四)资格复核
面试前,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小组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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