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2014年厦门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考试简章(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信息尽在【福建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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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于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免于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分,综合总分即为面试成绩。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 应聘人员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综合总分。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滨海街道办事处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用工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滨海街道办事处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滨海街道办事处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区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残疾人关于肢体、视力、听力项目的体检标准由滨海街道办事处协同体检医院研究确定)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并由滨海街道办事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滨海街道办事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成绩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滨海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面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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