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5年上半年泉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7名人员通告!福建华图医疗卫生微信公众号(fjhtyl),福建医疗卫生培训咨询电话:0591-87896332;88780197,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七、档案审查、公示及聘用
(一)档案审查
1.面试(考核)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属2015届毕业生的,由泉州市卫计委通知招聘单位和考生双方签定就业协议书,毕业后进行调档和审查;其他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市卫计委和市人社局及时将个人档案调到泉州市人社局流动开发科,以便办理档案审查手续。
2.审查阶段将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查的内容主要包 括:政治思想 、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
3.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各招聘单位及卫计委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复核。
4.所有应聘人员还需同时提供计生和综治证明。其中:2015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计生、品行鉴定(纪律和违纪情况)证明;其他人员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县级以上 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情况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各项信息、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责。凡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等处理,且三年内不得 参加泉州地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
(二)公示及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 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复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人事网公示七天。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 用的,经市人社局核准,由招聘单位到人事、编制等部门办理相关入编、聘用等手续。
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工资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福利待遇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双方商定。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如面试、体检通知等)将通过泉州市卫计 委(泉州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fjqz.gov.cn/health/)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而 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向市卫计委办公室(0595-22255775)咨询。
(二)应聘人员在体检、审查及复核环节不合格或弃权的,由市卫计委根据用人 单位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考核合格的人选中递补。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255272、22119493。
(四)应聘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附件:
1、2015年上半年泉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2、2015年上半年泉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招聘部属院校本科生岗位信息表
3、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4、名校本科生报名登记表
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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