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同步福建教师招考网发布:2015年6月厦门市部分职业学校招聘“特聘教师”考试简章(6),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华图教师招聘微信公众号(fjjsks),福建教师招聘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88780197,微信号:18959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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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由证书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九)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①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②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厦门市人社局(厦门市公务员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职业见习期间的专业工作经验可视同工作经验年限。
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验。
(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厦门市职改办终认定。
(十一)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
(十二)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③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十三)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十四)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十五)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六)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十七)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于进入考核前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配合招聘单位考察或同意工作调动或同意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八)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九)招聘政策、报名手续、招聘条件可咨询用人单位。(见附件1)
(二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厦门市教育局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592-2135775)实施监督。
(二十一)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二十二)考务信息通过厦门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xmedu.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十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十四)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设置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报名期间,如产生强烈争议的,招聘单位应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研究后作出是否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考试的决定。报考人员须服从决定。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市人社局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召集研究或请示上级后作出决定。
附件:1.厦门市部分职业学校招聘“特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015年6月).xls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 .doc
厦门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日
(编辑:Rich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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