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发布:2015年漳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信息尽在【福建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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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职位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11月2日前取得。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11月2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报考者专业与遴选所需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专业、学历、学位须三者一致。
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但该双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查询认证。
本公告所指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 (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党政机关工作的下列情形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在漳州市级机关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
(2)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或漳州市级机关在上述地方的直属或派驻机构(如分局、工作站等),以及在上述机关(单位)挂职的经历。
(3)在执纪执法部门一线工作岗位工作的经历,如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某大队、某中队等。
(4)各级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以及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等与年限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5年11月2日为截止时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录资格,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试用期内的新录用或重新考录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单位工作人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录用考试但未满招考职位规定的低服务年限的;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任职回避情形的;2015年受到效能告诫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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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ich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