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福建教师招考网发布:2016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7),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信息尽在【福建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微信号:18959130107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计入笔试合成成绩。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请在报名期间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安置办开具证明(联系电话0592-2892062)。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证明材料。
(三)新旧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对应关系: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厦门市职改办终认定。
(四)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根据所持教师资格证的学科选择招聘岗位。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或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五)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证明;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学历(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持上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其中,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的,须与招聘单位约定提供正式书面认证报告的具体日期并书面承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相应资格。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从而被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考生须服从决定。
(六)持有中学(含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报考小学相应学科教学岗位。
(七)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
(八)本次招聘面试后不再递补。补充招聘工作将根据我市本次招聘计划的完成情况另行通知。
(九)凡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十)请应聘者据实准确填报。因提供不实信息或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十一)本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统筹、沟通、配合,认真做好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三)咨询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电话咨询为3月14日—3月24日法定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
思明区教育局:5862743(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1203室);
湖里区教育局:5722644(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区行政中心4楼423室);
集美区教育局:6683358(办公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504室);
海沧区教育局:6583703(办公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一号滨湖大厦七楼3716室);
同安区教育局:7030188(办公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三秀路176号2楼人事科);
翔安区教育局:7889103(办公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街建行5楼组宣科);
厦门市教育局:2667722(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5号秀德楼202室)。
(四)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市教育纪工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2135775。
本公告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6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表、专业范围(全)
1:2016-2017学年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招聘教师(无职称人员)计划
2:2016-2017学年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招聘教师(有职称人员)计划
3:2016-2017学年小学招聘教师(无职称人员)计划
4:2016-2017学年小学招聘教师(有职称人员)计划
5:2016-2017学年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计划
6:2016-2017学年幼儿园招聘教师(无职称人员)计划
7:2016-2017学年幼儿园招聘教师(有职称人员)计划
8:2016届毕业生报考小学学科专业范围
厦门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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