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福建教师招聘网发布:2017上杭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专)新任教师公告(5),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信息尽在【福建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微信号:18959130107
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5)已在国有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及服务基层项目现仍在岗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网络报名登记表一份(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打印)。
(7)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2、我县公办幼儿园(班)编外自主聘用教师、我县民办幼儿园教师报考部分乡镇幼儿园教师职位的,在网络报名之前(3月22日前)随带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合格后方可网络报名。
(1)身份证。
(2)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无法在学信网下载的可先行报考,但在应聘其他职位人员资格复审时(具体时间另见公告)须提供相关学籍档案的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但具备办理相应教师资格证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提供2017年3月18日前取得的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幼儿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或提供3月18日前取得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4)在我县公办幼儿园(班)编外聘用的教师由所在的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幼儿园)出具工作年限证明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交年限证明(即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证明材料,下同)。
(5)在我县民办幼儿园(班)的教师提供以下材料:与所在民办幼儿园(班)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交年限证明、工资册(每年仅需提供6月份和12月份的工资册)等有效证明材料。
(6)《上杭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表样附后)。公办幼儿园(班)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幼儿园(班)教师的报名登记表须分别经所在中心小学(中心校或县直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班)负责人审核同意签名,并加盖学校(园)公章。
(7)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上述比例折算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各职位(学科、专业、性别)的体检对象,相关职位(学科、专业、性别)确定的体检对象后1名若有相同成绩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为先,若学历又相同者则取年龄较大者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
1、体检由上杭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考资格。
2、体检参照现行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其中: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进行复检;
(2)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3)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提交复检申请,由上杭县教育局安排考生复检;上杭县教育局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对相关体检对象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女性体检对象因怀孕不能进行相关体检项目检查而造成体检医院无法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的,对其实行延期体检,县教育局与体检对象书面约定延缓体检的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体检对象在约定的延缓期限内可进行体检时,经本人书面申请,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在约定的延缓期限内未进行体检的,按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处理。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学科、专业、性别)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上杭县教育局负责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学科、专业、性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2、考核对象须在接到考核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属上杭县生源的往届师范类毕业人员到上杭县教育局、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到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查询本人档案存放情况,属外县生源的到相应的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保管机构查询;如考核对象的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在上杭县教育局以外单位保管的,须在上述期限内到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20天内按档案转递的规定将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转到上杭县教育局,逾期作弃权处理。
3、考核对象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由上杭县教育局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出具调档函,考核对象应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出具调档函后20日内按档案转递的规定将个人毕业生档案转到上杭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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