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9年泉州南安市公立医院招聘75名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福建华图医疗卫生微信公众号(fjhtyl),福建医疗卫生培训咨询电话:0591-87896332;88780197,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根据岗位拟招聘计划数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和加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考察平均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⑴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于2019年3月23日中午12:00前在“健康南安”微信平台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中予以公告。
⑵面试内容:公共综合知识(类同于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内容)和有关卫生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及医学伦理学。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面试由报考人员根据规定的面试题进行表述,思考和回答问题时间总共15分钟,可以缩短,不得延长。考生进入考场后,使用普通话答题,不得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有关个人身份的任何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数)×40%+面试成绩×60%。
(五)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报考者的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核工作接受有关纪委监委部门的监督,并严格执行回避相关规定。参加对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持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考核(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另行安排)。
五、聘用办法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根据该岗位拟招聘计划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察、体检与聘用
(一)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市卫健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应向市卫健局人事教育科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并联系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寄至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科。
(三)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他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根据招聘、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经市卫健局和人社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七、其他事项
(一)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最终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所有落选考生中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二)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9年8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未有特殊原因未将个人档案寄至南安市人社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健康南安”微信平台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四)本次招聘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88016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86366373 86373512
南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地址:http://www.nanan.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wshjhsyj/zfxxgkml/
“健康南安”微信平台:naws0595
附件:1. 南安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 南安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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