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面试热点:“徐玉玉案”背后的问题更值得关注
空面试热点相关背景19日山东准大学生徐玉玉被“骗死”。之后陆续又有数名大学生被骗。23日,山东另一大学生被“骗死”,父母伤心欲绝,住进医院。26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当天晚间,徐玉玉被骗案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27日晚,6名嫌疑人全部落网。(8月28日《央视》)空面试热点独家解析@株洲晚报阳海洪:8月26日,在公安机关用尽了“洪荒之力”后,徐玉玉案6名嫌疑人已悉数到案。这让人稍感宽慰和高兴,但在嫌疑人到案之后,更应该深入追查的是,在“精准定位”的背后,骗子是如何得到徐玉玉的信息的,是否存在地下的产业链?是否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内鬼”?治标更需治本,只有将施骗者和信息提供者都绳之以法,构筑个人信息的“防火墙”,本末兼治,才是解决徐玉玉案的根本出路所在。如果任由隐私裸奔,诈骗横行,何以面对逝去的生命?徐玉玉案凸显了社会底层严峻的生活状态。徐玉玉家庭贫困,只靠父亲在外打工维持生计。9900元钱在有些人看来,谈不上多大数额,但对于徐玉玉而言,这是一家人省吃俭用凑出来的学费。这9900元,意味着一条改变自己和全家贫困的路,是她的希望所在。贫穷虽能创造励志传奇,但它也更是一种可怕的疾病,它能摧毁人的自信,弱化人的意志,是许多悲剧的根源所在。骗子骗走了徐玉玉的学费,也骗去了她的人生希望,也就要了她的命。只有当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大地,所有的孩子都能走出贫穷的阴霾,才能减少乃至杜绝此类悲剧的发生。“受骗”与“受穷”的沉重压力碾压了徐玉玉的心理防线,最终酿成悲剧,暴露出社会防御全链条失守的恶果如何残酷地影响了一个18岁女孩的命运。因此,为避免悲剧重演,仅抓住凶手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一方面,中国准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弱,是电信诈骗的主要对象。据报道,在高校每年所有案件中,电信诈骗案占到了80%,准大学生急需提高防骗技能;另一方面,全社会要共同努力,守住个人信息的防线,守住社会公平的底线,建立正义、良序的社会制度,这才是人类真正安身立命的家园。@中国网郭文婧:“徐玉玉案”后,山东公安要求将电信诈骗一律立为刑事案件侦办,实际上也说明了报案后没有下文的原因,就是没有立为刑事案件侦办,简而言之就是没有足够重视。公安部门受限于人力、物力等因素,办案有先后、有重点,是可以理解的。但令人不明白的是,电信诈骗本就属于刑事侦办的领域,为何此前没有一律立为刑事案件侦办呢?难道仅仅是舆论没有使出“洪荒之力”?公安部门办案要重视舆论的关注,但该立为刑事案件侦办的,却非要等到舆论倒逼,请问公安自身的立案标准到哪里去了?确实,先刑事后民事,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一条基本原则。然而,这一原则仅限于既涉刑事又涉民事的同一案件。群众利益无小事,就公安的工作本身而言,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并没有轻重缓急的本质区别。“徐玉玉案”却暴露出了公安部门在办案时,人为给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划分了轻重、缓急、主次,这是要不得的。矛盾总是相互转化的。群众遇到的大多数问题,可能都属于民事案件,也正是因为民事案件没有得到公安的足够重视,没有“侦立破”,或者助长部分人走上了刑事犯罪,或者导致了刑事案件的发生。实际上,正因为民事案件跟大多数群众更近,公安对民事案件越重视,越容易获得群众信任,越容易对刑事犯罪形成威慑、形成警民合力。量变导致质变。尽管不是所有案件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告破,然而电信诈骗,却是在诈骗犯一次次的得手中,助长了更多的犯罪分子到此犯罪害人。如果面对所有的电信诈骗案件,都能像“徐玉玉案”一样,立为刑事案件侦办,并使出“洪荒之力”,就会让更多的人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伸手必被捉”,也就不会演变成如今的诈骗重灾区了。每每看公安题材的影视,分外感动民警对群众事无巨细的尽心尽力,但对比身边,又便只能悲哀自己不是身在影视剧中的群众;每每看到影视剧中刑警不惜生命与犯罪分子搏斗,冒着生命危险卧底,总痛恨民警没有处理好小事,才酿造了如此多的惊险与牺牲。现在的“徐玉玉案”,虽不能证明这种感觉就是对的,但却也难以反驳这种感觉。“徐玉玉案”告破,到目前也还只是嫌犯落网而已,希望细节的厘清和后续行动,会带给人们更大的惊喜。但无论是群众,还是公安,“徐玉玉案”的告破最多也只是欣慰而已,更多的应该是反思和检讨,如何坚持“命案必破”而又不让“政绩”受困于此,如何摆脱只能靠舆论倒逼的被动,如何真正自觉将“群众利益无小事”落实。当然,进步的取得,还需要舆论继续助力。@河北共产党员网谢文飞:大数据时代,势不可挡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它给我们带来的便捷和惊喜超乎想象,但也让我们在新时代里裸奔--掌握技术的野兽随时准备在黑暗中偷袭你。你不是徐玉玉,但你一定记得,当你的车险还没到期,保险公司的推销员就把电话打到你手机上。当你刚刚在证券公司开户,就有电话打过来,告诉你那些所谓内幕信息。当你刚刚咨询过一个楼盘,就会有人在电话里告诉你,“我是某某中介公司,我这里有完全适合你需求的房产信息。我们的生活,在变得越来越智慧的同时,似乎也越来越危险了。以170/171号段为主要服务平台的虚拟运营商,不自己建设通信网络,而是租用实体运营商(电信、联通、移动)的网络开展电信业务。部分基层民警反映,因170号段实名登记不严、实际归属地不明等,颇受诈骗犯罪嫌疑人青睐。既然如此,为什么相关部门不加紧技术处理,让这一号段的管理不断完善呢?为什么徐玉玉前脚刚接到教育部门发放助学金的通知,后脚骗子的电话就打过来了呢?骗子的信息来自何处?是谁泄露了信息?是否有人该担责呢?一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加强防范意识。应该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的力度,以案说法,通过各种媒体,报纸、电台、网络,通过多种方式,提醒老百姓不要上当受骗,不断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二是积极防骗,及时举报诈骗行为。营造人人防骗举报的社会氛围,让骗子心生畏忌。三是监管部门应该积极作为。现代化的政府治理,要求监管意识及手段跟得上日新月异的时代发展步伐。政府的大力打击才是给骗子最致命的打击。悲剧的发生已无法挽回,希望悲剧过后再没有悲剧,期待良好的社会环境,也期待社会的进步与文明和谐共同发展。@东方早报:为个案公平,骗子应该得到法律惩罚。公众的愤怒或许有助于破案进程的加快。但为防止更多悲剧发生,必须从全局出发,从制度入手,把公民的个人信息真正保护起来。个人信息的大面积、高精度泄露,是骗子的”最佳助攻“。以徐玉玉为例,她家庭贫困,被骗前曾接到过教育部门发放助学金的通知。而骗子正是以发放助学金为幌子,成功取得信任。是谁出卖了徐玉玉的信息?还有多少受害者已成为骗子的潜在猎物?类似的信息泄露故事太多,甚至已构成人们的日常生活。非法买卖的个人信息早已是不少行业生存的基石。千疮百孔,这正是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买房之后,全城装修公司的业务员都有了业主电话;产妇分娩后,推销奶粉、剃满月头、拍宝宝照的骚扰电话接踵而至;更有人反映,交通事故报警后,各家4S店的电话比警车来得还快。个人信息的长期”裸奔“,该有个终结的时刻了。加强惩罚力度是必需的。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后,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已入刑。但从实际看,法不责众似乎仍是常态。”徒法不足以自行“,要收紧个人信息保护之网,就要让买卖个人信息的人普遍付出代价。华图解析:个人信息泄露会对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极严重的后果,层出不穷的诈骗案件更是考验着政府处理犯罪事件的能力和效率。为了避免这种不良事件愈演愈烈,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深入分析找到症结所在,保证对症下药。诈骗问题的频发固然与诈骗人员骗术高超、群众防范意识不足有关,但是这类问题屡屡频发,从另一侧面也反映出了电信运营商和其他虚拟运营商在安全保障上的缺失。而违法犯罪成本偏低、惩处力度不足更是对违法诈骗行为的一种纵容。第一,从被害人方面,出现这种问题是因为被害人的防范意识不足,使得诈骗分子有机可乘。对此,群众应当加强防范意识,遇到短信、电话或网上的信息时要进行验证,不能盲目轻信,善于利于社区、公安部门或相关专家证实此类信息的真伪。第二,从运营商方面,电信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职责,没有及时投入技术研发等解决运营中的安全漏洞。对此,运营商应当加大技术投入,积极推出防欺诈公益提醒服务,帮助用户识别通讯信息诈骗和保护财产安全;另外,与银行、公安机关、工信部门等建立密切合作,多方提醒用户注意防范。第三,从法律法规方面,电信诈骗的犯罪成本低,惩罚不严重;另外,相关主管部门的问责机制不健全。对此,加强刑事立法制度的建设,加大对诈骗犯罪事件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也要完善相关的问责机制,当主管部没有执行好防范电信诈骗的任务时,要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倒逼政府人员负起责任。第四,从舆论宣传方面,各类媒体、报纸、电台、网络对电信诈骗的防范宣传不足,存在不及时、时效性差、覆盖面不广泛等问题。对此,除了执法部门加强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之外,当前更重要的是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强防范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例如,教育部门可规定学校定期开展电信诈骗的针对性讲座;公安部门及时发布一些典型案例作为提醒等;社区居委会或警务区民警直接到小区居民家中进行宣传,提高宣传的准确率和针对性等。总之,电信诈骗涉及多方面的犯罪手段,只有多方积极配合,积极解决,才能遏制电信诈骗的发展趋势,从而保证电信用户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