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3 10:16:49 公务员考试 https://fj.huatu.com/gwy/ 文章来源: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网
【导读】华图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同步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2014年龙岩招聘医学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通知(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福建公务员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华图公务员微信公众号(fjhuatu),福建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88780197,微信号:18959130107
四、规范人员招聘方式
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予以聘用,包括公布招聘方案、报名审核、组织考核(或考评)、体检和公示、签订就业协议等程序。
1.公布招聘方案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招聘方案,根据各地事业单位招聘程序,对外公布招聘方案。招聘方案不得设置其他与闽卫人〔2014〕65号相违背的附带条件(如生源、性别等)。招聘方案应在市卫生局、市公务员局和所在县政府或人事、卫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2.报名审核
被考核对象应符合本次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的基本要求以及各地正式对外公布的招聘方案要求。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允许各地根据工作需要,报设区市卫生局调剂后,在编制范围内超计划招聘。
3.考核(评)
考核(评)原则上采用面试方式,可通过毕业生在校成绩、工作经历、临场表现以及专业基础知识问题、技能操作等方面综合衡量其考核成绩。
4.体检和公示
考核合格人选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拟聘人选需在当地县级以上人事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5.签订就业协议
报经当地人事部门批准后,由县(市、区)卫生局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一式四份,省卫生厅、县<市、区>卫生局、招聘卫生院、受聘人员各持一份;协议书模板可参照“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违约条款应在有关栏目中明确)。
五、及时上报招聘结果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分别在2014年8月上旬和10月上旬将招聘结果报告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和市公务员局流动调配科。
六、注意事项
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训期间待遇规定、入编规定和保障措施等按闽卫科教〔2009〕18号、闽卫人函〔2010〕595号文件执行。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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