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福建医疗卫生考试网(http://fj.huatu.com/ylws/)权威发布《2015年福建临床执业医师伦理学备考:反对安乐死的伦理论证》,提供最及时的招考信息、最精品的辅导课程以及最贴心的备考服务。华图福建医疗卫生考试网(http://fj.huatu.com/ylws/),福建医疗卫生培训第一品牌!!福建华图医疗卫生微信公众号(fjhtyl),福建医疗卫生培训咨询电话:0591-87896332;88780197,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反对安乐死的伦理论证
(一)反对观点
1、安乐死是变相杀人,执行安乐死与医务人员应具有的救死扶伤的神圣职业道德是相互违背的。
2、任何人都有生的权利,任何情况下医生都无权主动促进病人的死亡,而安乐死是故意毁灭生命的行为,是一种反自然行为。
3、安乐死有碍于医学科学的发展
4、实施安乐死要以不可逆的诊断为前提,在进行不可逆的诊断过程,就有可能出现误差,致使病人丧失了可以自己改善的机会、继续治疗可能恢复的机会、在实践中发现新疗法及用其治疗的机会。
(二)对反对观点的意见
1、杀人并不总是恶的
2、主动安乐死不同于故意杀人
安乐死和故意杀人都是致人于死,是‘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但其实质和主观故意内容却有根本的区别。
故意杀人是在某种恶念驱使下,去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它所追求的结果是致被害人于死,
安乐死它所追求的不是致人于死这种结果,因为这个结局已定,患者无可救药的疾病导致必死无疑的结局已定,只不过是使这种结局人为地提早一步。安乐死所追求的是通过人工调节措施改变濒死患者继续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状况,是对死亡方式的一种选择,是在受折磨而死和无痛致死之间进行的选择,从而体现生命的质量和价值,这是安乐死所追求的真正含义之所在。
安乐死是‘应被害人要求’(即患者自愿申请),其目的在于‘解除被害人的病痛’。正因为如此,所以安乐死根本不同于一般的‘故意杀人’,它的行为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对患者和社会都有利。
(编辑:ling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