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2015年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信息尽在【福建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微信号:18959130107
(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每个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1:1进入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分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实行当场评分。面试结束,即公布成绩。
四、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人选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由海沧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程序及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不合格空缺的名额,按照综合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一)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沧区政府网站公示三天。
(二)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工资及待遇按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六、检查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的监督部门为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5308826。
七、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
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即,2015年2月9日,如:“35岁”系指1980年2月10日(含)以后出生。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012年以来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高校学生,不得报名。
2、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海沧区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在我区低服务年限为2年。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发布的简章仅适用于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海沧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电话:5308795。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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