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网同步福建教师资格考试网发布:2016年下半年宁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华图教师资格考试微信公众号(fjjsks),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 微信号:18060869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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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的通知》(闽教人[2015]4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18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6]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和权限
(一)认定对象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本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权限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进行材料确认,宁德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我县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网报时间:11月7--18日(工作日8:30-17:30)
2.网报说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统一A3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二)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21--23日
(2)现场确认点:霞浦县教育局人事股
(3)联系电话:0593-8635265 0593-8831636
2. 现场确认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所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使用A3纸双面打印后对折使用。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申报人员应在网上正确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交成功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打印已经填好信息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还应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见附件)。
(5)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直接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请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然后由本人在现场确认前持表格到霞浦县医院体检科参加体检。
(8)提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相片背后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其中,“两学”考试合格人员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还应提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
(3)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调配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属于福建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关于提交材料的补充说明详见附件4。
按材料清单中所列顺序整理,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需注明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现场确认时应按上述材料清单提交申报材料,原件经验证后即退回。
(三)审核认定
认定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8日
(四)证书发放时间:2016年12月中旬
三、做好持有《小学富余学科教师转岗幼儿园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人员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转岗担任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富余学科教师转岗从事幼教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27号)等文件精神,我市于2011年委托宁德师范学院举办了转岗培训,培训课程为学前教育专业的“基础课程”“应用课程”“技能技巧课程”和“教育实践”等4个模块,共470学时。经考核我县54名参训学员取得由省教育厅颁发的转岗培训结业证书(具体名单见附件5)。根据文件精神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认定幼儿教师资格的相关学历专业证明,各校在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做好相关人员的认定需求摸底工作,并根据申请做好相关认定工作,往后不再受理持有转岗培训结业证书的小学教师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
附件: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 关于提交材料的补充说明
5. 霞浦县2011年参加拟转岗从事幼教工作培训结业人员名单汇总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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