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同步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发布:2020莆田市城厢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华图教师招聘微信公众号(fjjsks),福建教师招聘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88780197,微信号:18959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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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面试对象
根据《城厢区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名单见附件1《城厢区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面试对象名单公示》)。
二、面试资格确认与审核
1.确认对象: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对象必须向区招聘领导小组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
2.确认时间:8月17日(星期一)上午小学各学科,8月17日下午初中各学科。
3.确认地点:城厢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地址城厢区荔城中大道750号)。
4.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教师招聘报考网上下载);
(2)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一份。2020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高校出具的有关证明。
毕业证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
(3)若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相关规定执行。
(4)师范类专业材料要求:报考中小学岗位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习等课程(必修)成绩材料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所在院校提供上述师范类专业相关证明(必修课程及学分等)。
以上面试确认与资格复核所提供的复印件和证明材料等均须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5.面试对象递补: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递补名单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上公示。递补对象必须于8月19日上午8:30-11:30持上述相关材料到城厢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对象(含递补面试对象)面试当天放弃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6.其他材料
(1)面试证(见附件3):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如小学语文、初中语文),贴上照片(与网上《报名登记表》同底片),A4纸打印后带到资格审核现场;
(2)体检表(见附件4):填写相关栏目---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籍贯”填至县区;“体检日期”暂不填,体检时统一填写;贴上照片(与网上《报名登记表》同底片);A4纸双面打印后带到资格审核现场;
7.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在进入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时,一律接受核验身份及体温检测,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出示“八闽健康码”;属于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如报到时无法提供的,须在隔离室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期间,若出现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校医复检,体温正常的,可继续参加资格审核,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室进行资格审核,并全程佩戴口罩。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城厢区逸夫实验小学;
3.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当天7:10前报到,7∶30准时开考,超过7:30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当天,考生须凭《居民身份证》、《面试证》、《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八闽健康码”(外省籍考生须提供当地“健康码”)报到。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期间,若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老师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3)整个面试过程采取封闭式管理,并进行全程视频监控,考生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统一着正装(白色有领短袖衬衣,黑色或深蓝色长裤),不扎领带,不得佩戴手表、发饰、手饰及其它明显标识物。未按要求着装的考生,不得进场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禁止携带通讯工具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违反规定者,以作弊处理,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方法
1.面试形式、内容与分值等:按《城厢区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执行。
2.使用教材:以现行城厢区中小学使用教材为准(见附件2);面试时只提供教材,不提供教学参考书。
3.面试课题
中小学各学科面试采取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各相关学科评委从公布的教材中拟定片段教学若干课题,由每个学科抽签确定的第一位考生随机抽取一个课题(同一学科同一课题)。考生根据抽选课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时间60分钟,不评分;课堂片段教学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面试成绩)。
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五、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监察委、人社局、编办全程监督、指导。
新任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均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上发布(进入“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点击“专题专栏”,进入“教育专栏”,查看“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chengxiang.gov.cn/ztzl/jyzt/),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联系电话:0594-2677566。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城厢区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附件1:城厢区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面试对象名单公示.xls
2.城厢区2020年新任教师招聘面试使用教材范围
3.城厢区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面试证
4.城厢区2020年新任教师招聘体检表(体检表共8页,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照片)
5.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
附件2:
城厢区2020年新任教师招聘面试使用教材范围
(以现行城厢区中小学使用教材为准)
一、初中(城厢区现行七年级各相关学科下册教材)
1.语文: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七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年11月第1版,2019年12月第4次印刷
2.数学: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七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年10月第1版,2019年11月第8次印刷
3.英语:义务教育教科书英语七年级下册(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编著,科学普及出版社)2012年12月第1版,2019年12月第54次印刷
4.政治(道德与法治):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年11月第1版,2020年1月第4次印刷
5.历史:义务教育教科书历史七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年11月第1版,2019年12月第4次印刷
6.地理:义务教育教科书七年级下册(湖南教育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2019年11月第8次印刷
7.生物:义务教育教科书七年级下册(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2年11月第2版,2019年11月第8次印刷
8.音乐:义务教育教科书七年级下册(湖南文艺出版社)2013年1月第1版,2019年11月第8次印刷
9.美术:义务教育教科书七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年10月第1版,2019年11月第8次印刷
10.体育:体育与健康义务教育教科书七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年6月第1版,2015年6月第4次印刷
11.心理健康:初中生心理健康七年级下册(福建教育出版社)叶一舵主编2015年3月第1版,2019年1月第5次印刷
二、小学(城厢区现行五年级各相关学科下册教材)
1.语文: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五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审定,温儒敏主编,2019年12月第1版,2019年12月第1次印刷。
2.数学: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五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年审定,2014年10月第1版,2019年11月第6次印刷。
3.道德与法治:义务教育教科书五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审定,鲁洁主编,2019年12月第1版,2020年1月第1次印刷。
4.科学: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科学五年级下册(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审定,郁波主编,2003年12月第1版,2019年10月第17次印刷。
5.音乐:义务教育教科书五年级下册(湖南文艺出版社):2013年审定,2015年1月第1版,2019年11月第6次印刷。
6.美术:义务教育教科书五年级下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审定,杨永善主编,2014年10月第1版,2019年12月第6次印刷。
7.体育(体育与健康):2013年教育部审定义务教育教师用书《体育与健康》5至6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城厢区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存根)
面 试 证
姓 名:性别:
身份证号:
面试时间:8月22日 面试地点:逸夫实验小学
报考岗位:确认面试号:
-------------------------------------------------------------------------------城厢区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面 试 证
姓 名:性别:
身份证号:
面试时间:8月22日 面试地点:逸夫实验小学
报考岗位:确认面试号:
面试须知:
1、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及《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超过7:30不得进入考点, 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诚信考试,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
3、考生统一着正装(白色有领短袖衬衣,黑色或深蓝色长裤),不扎领带,不得佩戴手表、发饰、手饰及其他明显标识物,违反规定者,以作弊处理,取消其面试成绩。
4、考生除随带考试用品外,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不得带进考场,违者以作弊处理, 取消其面试成绩。
(报考岗位: )
城厢区2020年新任教师招聘
体
检
表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与网上《报名登记表》同底片)。
4.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姓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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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婚姻状况 | 籍 贯 |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
报考岗位 | 身份证号 | ||||||||||||||||||||||||||||||||||||||||
请本人如实详细填写下列项目 (在每一项后的空格中打“√”回答“有”或“无”,如故意隐瞒,后果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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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名 | 有 | 无 | 治愈时间 | 病名 | 有 | 无 | 治愈时间 | ||||||||||||||||||||||||||||||||||
高血压病 | 糖尿病 | ||||||||||||||||||||||||||||||||||||||||
冠心病 | 甲亢 | ||||||||||||||||||||||||||||||||||||||||
风心病 | 贫血 | ||||||||||||||||||||||||||||||||||||||||
先心病 | 癫痫 | ||||||||||||||||||||||||||||||||||||||||
心肌病 | 精神病 | ||||||||||||||||||||||||||||||||||||||||
支气管扩张 | 神经官能症 | ||||||||||||||||||||||||||||||||||||||||
支气管哮喘 | 吸毒史 | ||||||||||||||||||||||||||||||||||||||||
肺气肿 | 急慢性肝炎 | ||||||||||||||||||||||||||||||||||||||||
消化性溃疡 | 结核病 | ||||||||||||||||||||||||||||||||||||||||
肝硬化 | 性传播疾病 | ||||||||||||||||||||||||||||||||||||||||
胰腺疾病 | 恶性肿瘤 | ||||||||||||||||||||||||||||||||||||||||
急慢性肾炎 | 手术史 | ||||||||||||||||||||||||||||||||||||||||
肾功能不全 | 严重外伤史 | ||||||||||||||||||||||||||||||||||||||||
结缔组织病 | 其他 | ||||||||||||||||||||||||||||||||||||||||
备 注: | |||||||||||||||||||||||||||||||||||||||||
受检者签字: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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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厘米 | 体重 | 公斤 | 血压 | / mmHg | ||||||||||||||||||||||||||||||||||||
内 科 |
病史:曾患过何种疾病(起病时间及目前症状)。 | ||||||||||||||||||||||||||||||||||||||||
心脏 |
心界 杂音 |
心率 次/分 律 | |||||||||||||||||||||||||||||||||||||||
肺 | 腹部 | ||||||||||||||||||||||||||||||||||||||||
肝 | 神经系统 | ||||||||||||||||||||||||||||||||||||||||
脾 | 其他 | ||||||||||||||||||||||||||||||||||||||||
建议 | 医师签字 | ||||||||||||||||||||||||||||||||||||||||
外 科 |
病史:曾做过何种手术或有无外伤史(名称及时间),目前功能如何。 | ||||||||||||||||||||||||||||||||||||||||
皮肤 |
浅表 淋巴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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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颅 | 甲状腺 | ||||||||||||||||||||||||||||||||||||||||
乳腺 |
脊柱 四肢关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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肛门 外生殖器 |
其他 | ||||||||||||||||||||||||||||||||||||||||
建议 | 医师签字 | ||||||||||||||||||||||||||||||||||||||||
眼 科 |
裸眼 视力 |
右 |
矫正 视力 |
右 | 医师签字 | ||||||||||||||||||||||||||||||||||||
左 | 左 | ||||||||||||||||||||||||||||||||||||||||
色觉 | |||||||||||||||||||||||||||||||||||||||||
其他 | |||||||||||||||||||||||||||||||||||||||||
建议 | 医师签字 | ||||||||||||||||||||||||||||||||||||||||
耳鼻喉科 | 听力 |
左耳 右耳 |
嗅觉 | ||||||||||||||||||||||||||||||||||||||
外耳 | 鼻 | ||||||||||||||||||||||||||||||||||||||||
鼻咽 | 口咽 | ||||||||||||||||||||||||||||||||||||||||
喉咽 | 其他 | ||||||||||||||||||||||||||||||||||||||||
建议 | 医师签字 | ||||||||||||||||||||||||||||||||||||||||
口腔科 | 唇腭 | 舌 | |||||||||||||||||||||||||||||||||||||||
龋齿 | 口吃 | ||||||||||||||||||||||||||||||||||||||||
口腔 粘膜 |
其他 | ||||||||||||||||||||||||||||||||||||||||
建议 | 医师签字 | ||||||||||||||||||||||||||||||||||||||||
妇 科 |
病史: 初潮 周期 量(多、中、少)末次月经 绝经年龄 岁 结婚年龄: 孕 产 末产 年 月 难产: 手术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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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诊 |
外阴 | 阴道 分泌物 | |||||||||||||||||||||||||||||||||||||||
宫颈:大小(正常、肥大、萎缩) 糜烂(无、轻、中、重) 质地(软、中、硬) | |||||||||||||||||||||||||||||||||||||||||
宫体: 位 大小 活动 质地(软、中、硬) | |||||||||||||||||||||||||||||||||||||||||
附件:正常 压痛(左右) 增厚(左右) 肿物 | |||||||||||||||||||||||||||||||||||||||||
刮片: 初诊 | |||||||||||||||||||||||||||||||||||||||||
耳 鼻 喉 科 |
听力 |
左耳 右耳 |
耳部 | ||||||||||||||||||||||||||||||||||||||
鼻部 | 咽部 | ||||||||||||||||||||||||||||||||||||||||
喉部 | 嗅觉 | ||||||||||||||||||||||||||||||||||||||||
其他 | |||||||||||||||||||||||||||||||||||||||||
建议 | 医师签字 | ||||||||||||||||||||||||||||||||||||||||
口 腔 科 |
唇腭舌 | 牙齿 | |||||||||||||||||||||||||||||||||||||||
是否 口吃 |
发音是否 嘶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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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建议 | 医师签字 | ||||||||||||||||||||||||||||||||||||||||
妇科检查 | 医师签字 | ||||||||||||||||||||||||||||||||||||||||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 加测 |
淋球菌 | 医师签字 | |||||||||||||||||||||||||||||||||||||||
梅毒螺旋体 | |||||||||||||||||||||||||||||||||||||||||
妇科 | 滴虫 | ||||||||||||||||||||||||||||||||||||||||
念球菌 |
心 电 图 |
建议: 医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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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 部 X 光 片 |
建议: 医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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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 部 B 超 检 查 |
建议: 医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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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检 结 论 及 建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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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医院签章处 主检医师签字: 年 月 日 |
注:对于滴虫和念球菌两项妇科检查项目未婚女性采取阴道口取样。
检 验 项 目
血 常 规 |
白细胞总数(WBC)及分类 | 血红蛋白(HGB) |
红细胞总数(RBC) | 血小板计数(PLT) | |
血 生 化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尿素氮(BUN) |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 肌酐(CR) | |
葡萄糖(GLU) | ||
免 疫 |
艾滋病病毒抗体(抗HIV) | 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TPHA) |
尿 常 规 |
糖(GLU) | 蛋白质(PRO) |
胆红素(TBIL) | 尿胆原(URO) | |
比重(SG) | 红细胞(BLO) | |
酸碱度(PH) | 白细胞(LEU) | |
镜检 | ||
其他 |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文件 |
闽教师〔2018〕20号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卫生和计生委(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学校):
为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做好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依据相关法规和程序,省教育厅和省卫计委联合对2006年修订出台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重新修订,现将《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印发给你们,并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原有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同时废止。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2018年修订)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
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以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伴心、脑、肾、眼及末梢循环等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美术、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岗位。色盲、色弱,不宜申请幼儿园、特殊教育或相关专业教师资格。
第二十一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2米以内正常语言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阳性为不合格;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需做胸片检查。
第二十四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本体检标准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以往的相关体检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
(2018年修订)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制定本办法。
(一)体检对象
在福建省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体检医院
由《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闽公局〔2015〕11号)中所列医院负责我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工作。
(三)体检工作组织实施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各级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加强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
2.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
3.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一名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并选调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体检队伍。
4.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按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严禁申请人员自带,以防漏检或作弊。
5.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须更正的,应将原结果上面横腰划一条横杆,使更改的字迹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改后的诊断或数据,主检医师在更改后要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规范填写。
6.体检中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复查时要派专人陪同,上级医院对体检站的诊断结论否定时,要在诊断书上详注复查结果。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
7.主检医师必须对“传染病”认真检查核实,亲自询问“精神病史”,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对资格认定健康状况认真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加盖公章。
8.对申请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体检时各个环节务必严格把关,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人认定资格外,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9.负责体检的医院要密切配合,提高效率,体检结束后一般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反馈结果,情况特殊者要及时告知。体检表由体检组织单位统一领取。
10.体检收费按体检医院经物价部门核定的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四)体检结果的使用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体检结束后两周内将体检结果通知本人。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不退还本人。体检结论仅在当年当次认定教师资格时有效。
(五)体检用表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
(六)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由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解释。
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姓名:性别:
考试项目:考生号:
身份证号: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本人过去14日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1.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是□否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是□否
3.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是□否
4.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闽。□是□否
5.本人疫情期间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闽。□是□否
6.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是□否
7.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是□否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是□否
9.本人“八闽健康码”是否为橙码。□是□否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况。□是□否
提示:以上项目中如有“是”的,考试报到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
本人承诺:我已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名:报考学科:填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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