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网同步福建教师资格考试网发布:2021年漳州芗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华图教师资格考试微信公众号(fjjsks),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 微信号:18060869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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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辖区各有关学校(幼儿园)、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漳教办人〔2021〕62 号)。现将2021年芗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定期注册对象
1.芗城辖区内经依法批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
2.芗城辖区内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未注册在岗教师。
3.五年注册期满人员。
二、组织机构
各学校(单位)须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小组(4-5人),指定一名干部专人负责本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材料审核人员、系统管理员和申请人的职责。
三、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其他在岗教师;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所要求的职业道德考核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注册有效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最近一次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注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培训学时(或规定的等量学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5
年到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或教学工作量;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除外;
3.定期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按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4.最近一次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5.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注册有效期内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
(五)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与任教学段、任教学科(专业)不一致,或持有多本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教师,按如下办法注册
1.持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包括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在其他学段或其他岗位任教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调整至相应学段或岗位任教,规定时间内未执行的,给予暂缓注册;
2.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的,给予注册;
3.现任教学科(专业)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专业)不一致的,可给予注册,但应注明实际任教学科(专业);
4.持多本证书的,只能选择一本按上述规定注册。
四、实施步骤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闽教师〔2017〕75号)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试行)》(闽教师〔2017〕64号)规定,定期注册工作实施包括前期准备阶段、申请人网上报名、学校集体办理、县级初审、市级网上复核、省级终审、注册(注册结论、返还证书、材料归档)等程序。
1.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9月22日前
(1)各校(单位)认真做好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政策宣传的工作,完成对各单位具体负责定期注册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使用信息系统。对于证书信息不规范或证书遗失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证书补发、换发或更正重发等工作。填写《2021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前期摸底表》(附件1,需以学校名作为文件名)于2021年9月21日发送区教育局人事股xcjyrs@126.com邮箱。
(2)各确认点校填写《确认点(只填ABCDE栏、机构填学校公章全称、请勿修改格式、文件名改为某某学校确认点)》和《确认用户管理员(机构填学校公章全称、请勿修改格式、文件名改为某某学校管理员)》两个电子表(详见附件2、3),用于导入系统,不得更改格式,于2021年9月21日前发送区教育局人事股xcjyrs@126.com邮箱,逾期未交造成无法设立确认点后果自负。
确认点设置办法:(1)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与民办中小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独立设立确认点;(2)民办幼儿园依托公办幼儿园挂靠确认点,具体为:芝山镇区域的民办幼儿园挂靠在“芝山中心幼儿园”确认点;天宝镇区域的民办幼儿园挂靠在“天宝中心幼儿园”确认点;石亭镇区域的民办幼儿园挂靠在“石亭中心幼儿园”确认点;浦南镇区域的民办幼儿园挂靠在“浦南中心幼儿园”确认点;东铺头街道与西桥街道区域的民办幼儿园挂靠在“东铺头中心幼儿园”确认点;巷口街道与南坑街道区域的民办幼儿园挂靠在“南坑中心幼儿园”确认点;新桥街道与通北街道区域的民办幼儿园挂靠在“芗城区实验幼儿园”确认点。各片区幼教辅导员须做好本区域民办园主动与确认点公办园的衔接工作,受委托的确认点幼儿园需按文件要求严格把关。(3)各校填写《芗城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表》(附件4)于2021年9月21日发送区教育局人事股xcjyrs@126.com邮箱。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10月12日(10月1日-10月7日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维护关闭)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或“定期注册网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与其他申请注册所需材料一并提交所任教学校,民办幼儿园需汇总后提交所挂靠的确认点幼儿园。
3.学校集体办理(现场确认):2021年10月13日-10月21日
(1)现场确认由申请人所在学校负责(其中民办幼儿园的申请人由所挂靠委托的确认点幼儿园负责)。各校(确认点)要安排专人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申请人须如实提交申请注册材料。所在学校(确认点)负责确认申请人所提交材料(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表现鉴定表》、教师资格证原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年度考核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原件、缴交社保证明等)的真实性,逐一确认《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信息的完整性并签署确认意见,同时还需登录信息系统对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确认,并给出确认意见。
(2)各确认点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定期注册的人员花名册》(见附件5)及注册材料报送芗城区教育局。
4.县级初审:2021年10月22日-11月8日
具体时间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区教育局负责对属地范围内学校报送的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在信息系统中提出注册初审结论建议,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可根据注册建议给出注册结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并依据调查情况给出注册结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报漳州市教育局网上复核。
申请教师资格首次、定期注册应对照上述注册条件,提交下列材料:
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申报完成后从系统打印);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从干部档案中复印加盖干部档案章);
③公办学校申请人提交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聘用证书);民办学校申请人提交劳动合同及相对应单位的近一年社保缴交证明;
④任教学校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表现鉴定表》、无违法违纪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及法人签字);
⑤申请首次注册的须提交注册前一年《年度考核表》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申请定期注册的须提交任教学校出具的注册有效期内各年度均考核合格、完成教学工作量和培训的证明。
5.市级网上复核:11月9日—11月21日
市教育局负责对各县(区)教育局上报的注册结论、审核意见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通过注册信息系统报省教育厅(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6.省级终审。11月22日—12月18日
省教育厅(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对市教育局提出的复核意见进行终审,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
7.注册结论(注册贴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区教育局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注册结论分别在本级申请人的两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标明注册结论并加盖公章,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教育行政部门归档保存;同时在其《教师资格证书》的附页上粘贴相应的注册结论的“注册帖”,加盖公章,并返还《教师资格证书》。
区教育局联系人:曾晓春、曾雪英
联系电话:0596-2047197
邮箱:xcjyrs@126.com
2.确认点(只填ABCDE栏、机构填学校公章全称、请勿修改格式、文件名改为某某学校确认点)
3.确认用户管理员(机构填学校公章全称、请勿修改格式、文件名改为某某学校管理员)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7日
原文标题:芗城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xc.gov.cn/cms/html/xcqrmzf/2021-09-17/1647805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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