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网同步福建教师资格考试网发布:2021年漳州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华图教师资格考试微信公众号(fjjsks),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 微信号:18060869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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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17号)、《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漳教人〔2021〕62号)以及相关制度,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漳州开发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各校根据此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注册方案,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特此通知。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教育局
2021年9月21日
漳州开发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17号)、《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漳教人〔2021〕62号)以及相关制度,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定期注册的目的
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有利于促进教师潜心教学、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和保持教师良好师德形象,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规范教师资格证书管理,推进教师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与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定期注册应坚持以人为本,通过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体现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培训学时等情况,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更好的激励教师教书育人职责,坚持自我学习,不断加强教师师德修养,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师激励与退出机制。
二、政策规定
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试行)>的通知》(闽教师〔2017〕64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17号)、《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漳教人〔2021〕62号)要求执行。
三、定期注册对象
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为:
(一)依法批准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在岗教师。
(二)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的未注册人员。
(三)5年注册期满人员。
四、组织机构
开发区教育局成立漳州开发区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
各学校也应成立由校(园)长任组长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本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五、实施步骤
(一)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试行)》(闽教师〔2017〕64号)第十二条规定,教师资格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教研机构向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同步申请。
(二)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实行统一的注册程序。
(三)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闽教师〔2017〕75号)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试行)》(闽教师〔2017〕64号)规定,定期注册工作实施包括前期准备阶段、申请人网上报名、学校集体办理、县级初审、市级网上复核、省级终审、注册(注册结论、返还证书、材料归档)等程序。
1.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9月22日前
各学校认真做好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政策宣传的工作,完成对具体负责定期注册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使用信息系统。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22日-10月12日(10月1日-10月7日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维护关闭)
注册范围内教师本人应在漳州开发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见附件样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3. 学校集体办理(现场确认):10月13日-10月21日
(1)现场确认由申请人所在学校负责。学校要安排专人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2)申请人须如实提交申请注册材料。所在学校负责确认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逐一确认《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信息的完整性并签署确认意见,同时还需登录信息系统对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确认,并给出确认意见。区内民办园网报确认点为对应公办幼儿园(附件2)。民办幼儿园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信息由所在幼儿园进行审核、确认后,由对应公办幼儿园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个人从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能用电子版表格直接填写);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民办幼儿园申请人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
③学校聘用合同(或职称聘用书)。公办学校申请人提交学校或主管部门教师职称聘用证书;民办幼儿园申请人提交与所任教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应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
④任教学校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表现鉴定表》(加盖学校公章及法人签字);
⑤《年度考核表》。申请首次注册的须提交注册前一年《年度考核表》,初次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同时提交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转正定级表);申请定期注册的须提交任教学校出具的注册有效期内各年度《年度考核表》,完成教学工作量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材料。
⑥暂缓注册重新申请的,应当补充提交暂缓情形消失或改正情况的材料。
(3)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定期注册的人员花名册(见附件5)及注册材料报送开发区教育局。
4.县级初审:10月22日-11月8日
开发区教育局负责对学校报送的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在信息系统中提出注册初审结论建议,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可根据注册建议给出注册结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开发区教育局依法组织调查,并依据调查情况给出注册结论。11月9日前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报漳州市教育局网上复核。
5.市级网上复核:11月9日-11月21日
市教育局负责对各县(市、区)教育局上报的注册结论建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通过注册信息系统报省教育厅(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6.省级终审、发放注册贴:11月22日-12月31日
开发区教育局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注册结论,分别在本级申请人的两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标明注册结论并加盖公章,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开发区教育局归档保存;同时在其《教师资格证书》的附页上粘贴相应的注册结论的“注册帖”,加盖公章,并返还《教师资格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校(园)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行动,尽快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并组织辖区内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落实相关责任,重点抓学校责任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二)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各校(园)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肃纪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认真抓好各个环节工作,切忌走过场。妥善处理好注册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教师队伍稳定。对不按规定组织定期注册的学校要严肃追究责任。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经发现由开发区教育局作出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结论,并追究所在单位责任;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
漳州开发区教育局联系人:王素梅,电话:0596-6895133,邮箱:jiaoyuke6895699@126.com。
原文标题: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漳州开发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cmzd.zhangzhou.gov.cn/cms/html/zzzsjjjjskfq/2021-09-23/632209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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