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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分校

  各县民政局、公务员局(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省民政厅、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4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预通知》(闽民建〔2012〕7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组织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岗位、人数及对象

  (一)招募岗位、人数:全市计划招募65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在漳浦、云霄、诏安、东山、平和、南靖、华安七个县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建设工作(具体名额、岗位安排详见附件1),服务期限为2年。欢迎没有招募计划的芗城区、龙文区等地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也前来报名。

  (二)招募对象:2012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原漳州籍的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社区工作;(二)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四)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五)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募原则和程序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实施。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4月2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统一到各县民政局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附件1)。

  4、报名填表:报名前可登录漳州人事人才网(网址:www.zzhr.com)或漳州市民政局网站(网址:http://www.zzmz.gov.cn/),下载并填写《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5、报名者需持的相关材料:(1)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2)两张一寸正面同底彩照;(3)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4)应届毕业生须经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往届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出示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无须高校签署意见)报名。(5)获得各类院校(含系)以上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所在党委或团委证明(团员证)的政治面貌材料。(7)贫困应届生凭所在院校的助学贷款原始凭证或低保证件,往届贫困生以低保户证件为准。(注: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携带,报名后留复印件)

  6、报名须知: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和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明确填写拟服务社区的志愿,如实详细填写信息。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二)审查考核:5月1日—5月10日由各县民政局会同公务员局(人事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考核。办法如下:

  1、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依照高校毕业生报名服务地点的志愿优先为前提,在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实行:

  (1)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优先;

  (2)社工专业及与社区相关专业优先;

  (3)高学历优先;

  (4)少数民族优先。

  2、考核办法。依照《漳州市服务社区报名人员调剂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详见附件3),依据各社区报名人员志愿量化考核分值高低排序,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名单。

  3、考核程序、内容。

  (1)资格审核:按照招募对象和条件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信息填写是否准确规范;是否为待业毕业生;是否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是否为大专(高职)以上;是否符合报名年限、年龄等。

  (2)高校考核:有关高校对报名参加服务社区的本校应届毕业生简历中的基本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情况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见。省外普通高校和往届漳州籍毕业生的考核由毕业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评分。

  (3)确定体检人选:各县考核工作小组依照《漳州市服务社区报名人员调剂量化考核表》的考核评分情况,提出参加体检人选及依次排列的后备人选(按1:3比例),研究决定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并将各社区志愿报名人员量化考核分值高低排序名单,报市民政局、公务员局备案。

  (三)组织体检:5月10日—5月20日,由县民政局负责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指定时间和集中地点,对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从各服务社区报名人员考核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人选:5月20日—6月10日,各县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五)签订协议:6月10日—6月15日由各县民政局组织入选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市民政局备案。

  (六)岗前培训:7月1日—7月10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

  (七)派遣报到:7月11日—7月20日由县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毕业生到所在服务社区报到。接收单位应做好服务社区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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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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