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省级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宣传提纲
2012-05-09 09:15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fj.huatu.com/ 作者:福州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保险有哪些好处?
为提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保障水平,根据中组部、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和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从2011年7月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统一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后,其总体保障水平将大幅度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将计算工龄;二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可以方便毕业生看病就医,减轻医疗费用支出压力;三是参加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将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如何缴费?
根据中组部、人设部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9号),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门,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门有负责发放“三支一扶”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根据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人社厅、省“三支一扶”办《关于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2〕3号),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由所在县(市、区)公务员局(人事局)、“三支一扶”办,依托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按月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三支一扶”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费用由省“三支一扶”办按年度(2011年度为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划拨至各有关县(市、区)公务员局(人事局)、“三支一扶”办。其中,由单位缴纳部分由省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三支一扶”毕业生生活补贴中扣缴。
3、“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以什么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目前我省养老保险,按参保人身份不同分别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单位大多是乡镇党政办、农技站、中小学、卫生院、扶贫办等机关或事业单位,但“三支一扶”不属于正式就业,“三支一扶”毕业生不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干部,不能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三支一扶”毕业生不属于灵活就业,不宜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因此,我省规定,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由于目前我省五种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一致,各县(市、区)缴费标准也不一致。其中由单位缴交部分费率在27.4%-38.2%之间(大部分为29%),每月约480元,个人缴交部分费率约5%-12%(大部分为11%),每月约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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