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第一公务员考试网

0591-87618197
0591-87618801
福建分校

   2012年永春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永委办[2007]73号)的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及农村(社区)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招聘岗位138个,计划招聘人数235人。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以及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永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村务专职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 国家任务招收、2012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毕业生、职业中专毕业生及计划外自费生);

  2.符合“永政[2001]55号”文件规定、2001年11月以后到我县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已在本县事业单位就业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应在原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并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报考;其他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1日至1994年5月21日期间出生的)。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5月21日前取得。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特别说明

  1.“临床医学”专业指医科大学(医学院)的“临床医学”专业,均为西医(不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

  2.招聘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是指专门面向我县2007年、2008年公开招聘服务期满、现仍续聘的村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和到我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人员招聘的岗位。

  3. 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本县”的,是指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5月21日前具有永春县常住户口或永春籍(永春生源)。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本市”、“本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福建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责任编辑:admin)

经典图书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福建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

模考

关闭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