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安溪县2012年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特岗医师的通告
2012-06-06 09:40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fj.huatu.com/ 作者:福州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队伍数量,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根据泉州市委编办、卫生局、财政局、公务员局《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基层医疗机构特岗医师计划的通知》(泉卫函〔2012〕193号)和泉州市卫生局《转发福建省卫生厅关于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名额分配的通知》(泉卫函〔2012〕241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医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详见《2012年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特岗医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5月1日至1994年5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考体检标准;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七)已被我省乡镇卫生院聘用的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9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安溪县公务员局会议室。
(三)报名联系电话:0595-23260317。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往届已就业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的证明。
2.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2012年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指升学迁出前的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
以上证件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填写打印《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特岗医师报名表》(表格可从安溪人才网http://www.axrc.gov.cn下载)2份,同时在表上粘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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