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教育局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方案
2012-06-21 09:34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fj.huatu.com/ 作者:福州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公务员局、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和《泰宁县教育局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泰教[2012]21号)文件精神,为科学、有序、安全地组织好我县的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面试对象
经参加2012年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并按学科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考生名单附后。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结果的客观、公正;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回避的原则,参加面试工作人员与面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回避;
4、坚持严肃考风考纪的原则,自觉接受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三、面试资格(报名资格)复审地点、时间
1、复审地点:泰宁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2、复审时间: 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
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3、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2012年已通过了教师资格认定,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证明);
(4)笔试准考证;
(5)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证明;
(6)当地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制作面试证)。
审查合格,发给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合格证明,方可参加面试。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其面试资格将被取消,责任自负。
以上1-6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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