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5 10:00:07 公务员考试 https://fj.huatu.com/gwy/ 文章来源:福建人事考试网
【导读】华图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同步福建人事考试网发布:2015春季龙岩上杭县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8名(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福建公务员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华图公务员微信公众号(fjhuatu),福建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88780197,微信号:18959130107
(五)加分申报
1、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中,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取得证书的人员、以及2015年度行将服务期满(上一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主要对象为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和部分退役士兵),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笔试成绩加分。
2、符合相关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限内(2015年2月25日至3月3日)向上杭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申报时须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网址为:http://www.shrs.gov.cn),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度行将服务期满、报考时尚未取得《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的报考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相应的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3、经上杭县公务员局审核批准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考者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原始分成绩。
4、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通过享受优惠政策、已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优惠政策;报考面向我县"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毕业生招考的县缺编的乡镇基层事业单位职位人员,不进行加分。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按满分100分计,各职位的笔试面试占总成绩比例见附件1;招聘职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或相关职位报考人员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按照原龙岩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采取考核方式专项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龙人发〔2009〕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乡镇卫生院的招聘考试,经上杭县卫生局委托,由上杭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开考要求。报名结束后,各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至达到开考比例,对于单位人员紧缺、急需补充的岗位,可降低比例要求开考;需减少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开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上杭县公务员局同意后实施。
2、笔试试卷。招聘笔试由上杭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3、笔试科目。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4、笔试时间。《综合基础知识》的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化,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5、笔试成绩及合格线。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公布;笔试合格线根据有竞争职位中按1∶3比例确定的面试人选中低卷面成绩的80%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其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合格线。
6、其他事项。具体笔试地点、科目、考室、考号及应试须知等事项,请查看考生《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含笔试卷面成绩和经上杭县公务员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为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相关职位进入面试的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1)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在名单公布开始至所报考职位的面试前5天之前(以工作日计,如遇节假日顺延,下同),携带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到上杭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已取得资格或已通过考试等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相关有权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单及是否已通过考试等、具备取得相关证书结论的有效证明。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相应职位的空缺面试人选,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3)资格条件的终确认以复审为准。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上杭县公务员局核发《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报考者中,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所报考职位面试开始前3天下午17:30之前,由本人书面向上杭县公务员局提出放弃面试申请;经上杭县公务员局确认后,相应职位的空缺面试人选进行递补。
(5)相关职位的空缺面试人选,从相应职位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由上杭县公务员局通知,并在所报考职位面试开始前2天下午17:30之前按上述要求到上杭县公务员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书》。
(6)下列情形造成的相应职位面试人选空缺,不进行递补: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所报考职位面试开始前,未按要求申请放弃且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③个人放弃面试但在面试开始前3天的下午17:30之前未递交申请放弃书面材料的;④递补的面试人选在所报考职位面试开始前2天的下午17:30之前未进行资格复审的;⑤面试开始前1天当天因再次递补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而无法进行递补工作的。
(7)在严格复审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相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不得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审的严肃性。 (编辑:A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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