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3 11:48:27 公务员考试 https://fj.huatu.com/gwy/ 文章来源:福建教师招考网
【导读】华图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同步福建教师招考网发布:2015年龙岩市武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福建公务员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华图公务员微信公众号(fjhuatu),福建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88780197,微信号:18959130107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内容参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公告,经审核批准的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总)成绩。
3.笔试成绩以省统一考试结果为准。
(二)面试
1.面试总分100分,6月20日前确定面试对象,具体面试内容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经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的 1:3比例确定相应招聘职位的面试人选,相关职位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后一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3.如果相关职位笔试的参加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合格线另定),方可进入面试;如果参加面试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的,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合格线另定),方可进入考核和体检。
4.相关职位的空缺面试人选,从相应职位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由武平县教育局通知。
5.下列情形造成的相应职位空缺面试人选,不予递补:①面试开始前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③个人放弃面试但在面试开始前2天下午下班之前未递交申请放弃书面材料的。
6.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于5月16日前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现场审核、面试、成绩公告及其他有关事项均通过“武平教育网‘通知公告’栏”发布。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职位的体检对象,相关职位确定的体检对象后1名若有相同成绩的,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武平籍生源、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 、学历较高者、身份证年龄较大者。
(二)资格复审: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到武平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相应职位的空缺体检人选进行递补。
(三)体检:
1.体检由武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参照现行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3.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核与调档: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武平县教育局负责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2.聘用对象须在7月25日前,属武平县生源的往届师范类毕业人员到武平县教育局、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到武平县公务员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查询本人档案存放情况,属外县生源的到相应的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保管机构查询;如聘用对象的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在武平县教育局以外单位保管的,须在上述期限内到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30天内按档案转递的规定将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转到武平县教育局,逾期作弃权处理。
3.聘用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由武平县教育局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出具调档函,聘用对象应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出具调档函后30日内按档案转递的规定将个人毕业生档案转到武平县教育局。
4.聘用对象还须在7月25日前,向县教育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以及县(市、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聘用对象为国有单位正式人员的,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期间表现情况及有无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其他惩戒的证明。
5.因本人原因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和招聘资格;如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以及有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其他惩戒而不符合上述“招聘条件和对象”的,按考核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
七、聘用工作
1.聘用人员待遇:全部职位的招聘人员均为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我县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安排:所有新招聘人员除武平一中、武平二中教师外,全部安排至农村学校任教。
3.聘用人员须签订在我县服务五年及以上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武平县教育局、武平县公务员局、中共武平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武平县教育局 武平县公务员局 中共武平县委编办
2015年3月18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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