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2016年南安市公开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信息尽在【福建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微信号:18959130107
3、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南安党建家园”微信公众号、南安人事人才网公布,考生可登录查询。笔试合格线由南安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研究确定。
五、录取办法
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南安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南安党建家园”微信公众号、南安人事人才网,或通过电话等形式及时通知考生选择职位,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本批村务专职工作者的录取,按照“本村(社区)优先,高分优先”的原则,即在本村(社区)户口优先的基础上,按考试成绩高低由考生逐一选择招聘职位。其中,户口所在地认定以报名时提供的户口簿所登记的村(社区)为准。具体办法如下:
1、根据招聘村(社区)职位、考试成绩及考生户口情况,先征求具有招聘村(社区)本村(社区)户口的考生意见(从高分到低分),如果愿意选择户口所在地招聘村(社区),则优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如果不愿意或未能选择户口所在地招聘村(社区),则进入非本招聘村(社区)考生序列,按考试成绩重新排列选位顺序;
2、所有非本招聘村(社区)考生及未被户口所在地招聘村(社区)录取的考生,统一集中进行公开选位工作,按成绩高低,逐一选择招聘职位;
3、选择职位时,每人选位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对于考生迟到超过3分钟未能按时参加选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选位资格;
4、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职位:(1)全日制学历高者;(2)中共党员;(3)烈士子女;(4)退伍军人;(5)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6)《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者(总分扣除《福建省村级组织工作暂行规定》该部份得分)。
六、集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具体体检对象由南安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情况研究确定。
七、考核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就业期间各方面的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
八、职位空缺及递补办法
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职位空缺的,经南安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本文件录取办法依次递补。
九、村务专职工作者的职责
村务专职工作者是在农村专门从事村务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协助开展村级各项工作。
2、加强与党员、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收集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
3、做好村级(社区)各项服务性事务工作,协助村级(社区)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村级(社区)组织文字材料的撰写起草、报送、立卷归档等工作。
4、积极向村级领导班子建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5、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村务专职工作者的管理
1、培训上岗制度。被聘用为我市村务专职工作者的人员,应参加岗前业务培训,经培训合格的,方可上岗。
2、合同聘用制度。村务专职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一经录用,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与其签订《村务专职工作者聘用合同书》,聘用期限一般定为3年。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3、聘用试用期制度。被聘为我市村务专职工作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及时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4、考勤考核制度。村务专职工作者由乡镇(街道)负责管理,在聘用期间,实行脱产全日制上班,参照执行乡镇干部考勤制度,平时考勤由所任职的村党组织负责,每年年终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组织进行一次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连续2年考核基本合格的,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具体考核办法和优秀档次确定办法另行规定。
5、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被聘为我市村务专职工作者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内由南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其人事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迁移到所在服务单位。在聘用期间,积极要求入党(团)的,由所在乡镇(街道)、村党(团)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一、村务专职工作者的待遇
1、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南政办〔2015〕268号)等文件精神,村务专职工作者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由市财政负责;每人每月绩效补贴不少于700元,由乡镇(街道)财政负责。正式聘用的村务专职工作者,每人每年享受200元的交通补贴、300元的人身意外保险、“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所在乡镇(街道)财政和个人共同负担。视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村务专职工作者也可享受村一般干部各类奖励补贴。
2、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文件精神,被聘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可适当给予加分。服务每满一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笔试总分加1分,多可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387967(南安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监督电话:86395156(南安市纪委信访室)
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详细阅读《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实地了解村(社区)工作、生活环境,做好到农村一线工作的心理准备。
附件:《南安市第六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南安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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