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网同步福建教师资格考试网发布: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幼儿综合素质》-教育法律的关系(4),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华图教师资格考试微信公众号(fjjsks),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 微信号:18060869551
微信扫一扫下载2022年福建教师资格证笔试备考礼包
第五节教育法律救济
一、教育法律救济概述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理解教育法律救济的含义:
,法律救济是以保障合法权益的实现为基础的。法的根本目的在于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在社会活动中,存在着许多权利纠纷或权利冲突,并伴随着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当公民的这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有通过一定方式来恢复受损害的权利或给予补救。这些权利才能真正地实现。
第二,法律救济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得以启动的;在法律救济中,无论采用何种救济手段和程序,必须有教育侵权行为的存在。相对人只有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基础上才可以提出救济请求。
第三,法律救济是对受侵害合法权益的恢复和补救。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关系主体进行补救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不仅包括司法救济方式、行政救济方式,还包括其他通过组织内部或民间渠道进行救济的方式。
二、教育法救济的途径
法律救济的途径是指在社会活动中,侵权行为的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请求法律救济的渠道。
(一)司法救济渠道
指通过法定诉讼制度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依据法律规定,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那么,受害人则可通过现行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司法制度求得司法裁决,获得法律救济。
(二)行政救济渠道
指法律关系主体,尤其是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行纠正,并追究其责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对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途径。我国有明确的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形式的行政救济方式。《教育法》和《教师法》也进一步规定了后教育者申诉和教师申诉两种行政救济方式。
(三)仲裁渠道
根据纠纷双方的共同意愿,由共同选定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依据事实作出判断
(四)调节渠道
纠纷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群众调解组织的排解疏导下,互相谅解、民主协商解决纠纷的活动。
(编辑:贰月贰拾柒)贴心微信客服
福建华图微信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82号融都国际大厦2层
客服热线:0591-87618197
网站:https://fuzhou.huat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