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福建公务员考试网提供2014年银行招聘考试金融基础知识复习考点大纲(二),2014年银行招考交流群:106709542福建金融考试微信公众号(fjhtjr666),福建金融银行培训咨询电话:0591-87896332;88780197, 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10.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11.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12.作为国家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13.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14.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四)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关系
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于1979年3月13日,当时和中国银行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直属国务院领导,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
1982年12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国务院的决定,与中国银行分开,划归中国人民银行领导,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其后,改称国家外汇管理局。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在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国家外汇。
1990年1月,国务院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国务院直属、归口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是实施国家外汇管理的职能机构。
1993年4月,根据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及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国家局,是依法进行外汇管理的行政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四项:(1)负责国际收支的统计与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2)负责外汇市场的管理,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3)负责外汇外债管理,制定经常项目下的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下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其兑付。(4)受中国人民银行委托,经营国家外汇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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