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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善立法的制度创新,与会的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概括为三点:进一步创新慈善组织的登记管理体制,切实通过制定慈善法,在法律层面解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和制约慈善组织登记注册的制度瓶颈;进一步明确慈善组织应当享受的税收优惠和对慈善财产依法进行管理使用的权利保障机制;则是通过慈善捐赠、慈善信托等制度设计,在慈善领域引入竞争和效益机制,不断提升慈善组织的能力建设,提高慈善创新水平。

根据慈善的自愿和民间的定位,中国的慈善法草案将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等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权界。明确规定政府管理慈善的权力范围、行使程序以及擅权、滥权的制约和处罚。明确慈善捐赠人、慈善组织和慈善受益人的权益以及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渠道,从制度上厘定政府权力和民众权利在慈善法律关系中的边界。保障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必然要求进一步提升慈善的透明度。郜风涛介绍说,慈善法草案将在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利益冲突规则、财产管理和使用等各个方面设计出相应的制度,以保障公开透明机制能够有效建立起来。

为了增强慈善机构的公信力,慈善法草案还重点对慈善募捐活动进行规范。基本的制度立足点是确立慈善募捐活动行政许可制度。从慈善组织申请募捐的组织条件、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受理申请的机关和许可决定程序以及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的一些基本活动准则等进行了规范。

 

二、作答要求:

一、认真阅读给定资料,回答下面两小题。(30分)

1、材料6划线部分“慈善伤疤,需要心灵抚慰,需要信任修复。”请你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10分)

要求:准确、全面、简洁。不超过2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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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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