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9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10名非在编人员的简章福建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fjsyzk),福建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91-87618197,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因工作需要,思明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非在编人员(其中,协警岗位3名,速录员岗位6名,厨师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一)协警岗位:协助司法警察从事各项警务保障任务。
(二)速录员岗位:协助区法院办案人员从事记录等审判辅助工作。
(三)厨师岗位:中式面点师,负责食堂面点的制作和供应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工作;
4.户籍不限。
(二)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协警岗位3名:男性,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速录员岗位6名:性别不限,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相关专业。
3.厨师岗位1名:性别不限,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持有相关《厨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9年3月12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中国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智联招聘网(厦门地区)(www.zhaopin.com/xiamen/)和各高校招聘网址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协警、速录员岗位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厨师岗位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提供本人近期证件彩照,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电子版,符合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协警、速录员岗位的报名材料均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不接受现场报名。邮件报名时请提供准确的个人联络邮箱,相关通知将通过邮箱告知,不再通过电话告知,请报名人员及时查收邮件信息。现场报名的人员提供报名材料的复印件。
(1)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请在报名期间法定工作时间内携带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开具书面证明材料。
(2)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3日―3月21日;
(注:厨师岗位现场报名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4.报名邮箱及联系人电话
报名邮箱:smfyzp@163.com
联系电话:5306522、5306512
厨师岗位现场报名地点:湖滨南路334号思明区法院食堂一楼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思明区法院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思明区政府网。审查未通过的,由思明区法院邮件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适当放宽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若报名人数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可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思明区政府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思明区法院纪检组监察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报到证(学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湖滨南路334号思明法院二楼大厅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并在纸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协警、厨师岗位考试均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速录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卷面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总分的30%。
速录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填空,笔试主要内容为宪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思明区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1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厦门户籍的高校毕业人员或厦门生源高校毕业人员。
(2)从我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厦门生源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2年内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2年内加5分。本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大学生退役士兵。指从我市应征入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2年内的;②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2年内的。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并向思明区法院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等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在统一面试前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协警、厨师的技能测试均占综合总分的50%,速录员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总分的20%。